遇到劳动问题,拔打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劳动律师  >  劳动争议资讯  >  怀孕期间被单位辞退,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怀孕期间被单位辞退,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此文章帮助了370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怀孕期间被单位辞退

张女士于2010年11月份被某公司录用,双方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2011年10月份,单位以张女士不能胜任工作为由,作出与张女士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张女士收到解除决定后,向单位表示,自己已经怀孕3个多月,单位不能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但单位认为,张女士既然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就有权解除合同,并且单位认为在解除决定作出之前,张女士也从未告知单位怀孕的事实。现张女士现在不得不呆在家中。张女士不知道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合同是否合法,并于单位发生纠纷申请劳动仲裁。

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

纵观《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可以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合同的,只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第二款有此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从上述法条可以看出,孕期的女职工具有特殊性,单位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第二款规定解除合同。那么,单位以此解除合同很明显是违法的。

二、张女士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赔偿损失

被辞退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可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至恢复之日的工资损失。但是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金的2倍标准支付赔偿金。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者在撰写劳动纠纷起诉状的时候,要注意填写的用人单位的资料是否属实,因为用人单位情况是否真实关系到劳动者的请求能否得到实现。对于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窗口去免费查询。如果劳动者对写起诉状仍有困难的,可以请法律专业人员代为书写。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劳动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劳动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座14层

劳动争议相关咨询

北京劳动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劳动法律咨询服务。

劳动争议相关合同

法邦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劳动诉讼专业知识,以及劳动合同,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工伤认定赔偿,五险一金,辞退解雇纠纷等方面的资讯内容
如果您遇到劳动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劳动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