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者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满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5)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我们对“劳动者能解除劳动合同吗”以及“劳动者如何解除劳动合同”有了进一步认识。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只要劳动者符合法定条件,就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如果用工单位非法解除或者由于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请专业律师帮忙,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