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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在工作时受伤,农民工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此文章帮助了292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农民工在工作时受伤

刘某在一家企业打工已三年,去年9月在搬运货物时不慎被砸伤脚,现已医好,但行走很不便。刘某向单位领导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公司经理说,刘某与公司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公司的临时工,所受的损失不属于工伤。刘某感到不平,觉得农民工在工作中受伤应该享受工伤待遇。

农民工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我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但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却常常由于某种原因没有签订合同,但却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但是,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并不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前提。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你在这家企业打工三年,已形成事实的劳动关系,经理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你在工作中的伤害应被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但是工伤认定申请有一定期限,还要依程序办理一定手续。一般说来,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的,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者在撰写劳动纠纷起诉状的时候,要注意填写的用人单位的资料是否属实,因为用人单位情况是否真实关系到劳动者的请求能否得到实现。对于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窗口去免费查询。如果劳动者对写起诉状仍有困难的,可以请法律专业人员代为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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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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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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