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二、应该怎样申请生育保险
一、申请条件
(一)女职工参加综合保险连续缴费满1年或累计缴费满2年;
(二)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
(三)此《生育保险申请须知》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二、申请材料
(一)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综合保险生育补贴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劳动合同、女职工本人户口及身份证、计划生育部门制发的生育服务证或《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住院费用结算票据(报销联)、出院证明书、婚姻证明、单位财务兼章的非经营性收据。
(二)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综合保险生育补贴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女职工本人户口及身份证、计划生育部门制发的生育服务证或《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住院费用结算票据(报销联)、出院证明书、婚姻证明。
三、拨付标准
(一)连续缴费满1年或累计缴费满2年的,补贴标准为1200元;
(二)连续缴费满2年或累计缴费满3年的,补贴标准为1400元;
(三)连续缴费满3年或累计缴费满4年的,补贴标准为1800元;
(四)连续缴费满4年或累计缴费满5年的,补贴标准为2400元;
(五)连续缴费满5年或5年以上或累计缴费满6年的,补贴标准为3000元;
(六)多胞胎每多生产一个婴儿,按所对应享受的补贴标准增加1倍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