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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试用期,哪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需要试用期?

此文章帮助了733人  作者:贵阳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叫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

二、哪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需要试用期

根据劳动部劳部发[1995] 309号和劳办力字[1991]40号复函的规定,试用期应包括在期限内,一般对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者约定。在原固定工转制过程中,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不再约定试用期。企业与合同制职工续订劳动合同时,职工改变工种的,应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规定试用期。重新就业的劳动合同制工人,仍从事原工种的,不再规定试用期;改变工种的,应约定试用期。

贵阳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公司设立惩奖制度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但是其制度必须合法合理。在实践中,很多公司对惩罚规定制定得非常苛刻,甚至到了劳动者根本无法付诸实现的地步,并以此克扣员工奖金和工资,使劳动者实际到手的报酬少之又少。如果遇上这样的情形,劳动者不要妥协自己的利益,最好诉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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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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