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终双薪如何发放
一、年终双薪的发放方式
关于年底双薪的发放,不同企业有不同的规定。
“年终双薪”是指农历腊月时一个月发两个月的薪水,属旧商业及生产对雇工的普遍习俗。现在社会经济中大家认同实行,并没有国家什么硬性规定!
二、按比例拿双薪
有的企业在《员工手册》中规定:农历年底,公司将发给员工一个月的工资额作为奖金,奖金按比例计算,发给当年加入公司并与12月31日前通过试用期的员工。出勤率不良、表现不好或者有违纪行为的员工不能获得此奖金或奖金打折发放。
三、发双薪前离职不享受双薪
有的企业规定,员工要拿到年底双薪,必须符合几个条件:员工当年度必须在公司服务期满三个月;发放双薪当日必须仍在公司工作;最主要的一条,员工在发双薪日前提出辞职或者过失解除劳动合同的,将不得享受年度双薪。
四、企业规章决定双薪发否
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年底双薪的发放方式和数额,“发不发”、“怎么发”的自主权都在企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发放年底双薪,这不是一项法定义务。企业如果没有明文规定,此前也没有惯例,劳动者就不能强求单位必须发年底双薪。而第十三个月工资的标准是基本工资还是全额工资或者还是奖金,完全要根据企业与员工的约定,或者企业薪酬福利政策的规定来确定。
二、年终双薪应该怎么交税
2002年7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第一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实行′双薪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为其雇员多发放一个月的工资 后,个人因此而取得的′双薪′,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上述′双薪′所得原则上不再扣除费用,应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但如果纳税人取得′双薪′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800元的,应以′双薪′所得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减除800元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双薪”纳税是以月工资800元为界限的,若超过800元,则年终奖应该全额征税,否则可以将其和工资相加后减去800元计税。例如,某人工资为1000元,则其年终奖也应该是1000元,则年终奖应全额交税;若其工资仅为700元,年终奖也为700元,则应两者相加即1400元减去800元后按600元交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