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兼职提前离职,被老板起诉支付违约金
近日新闻报道,两名女大学生在某家教辅导机构签署实习协议进行兼职,和老板在实习协议上约定实习三个月以上。未满一个月时,该两名大学生以工作时长太长会耽误学习为由申请离职,老板认为她们违背了实习协议的工作时间要求,使机构因为工作无法交接遭受损失,要求其承担违约金。两名学生则认为自己作为劳动者有权利选择停止工作,并且也提前向老板提出了申请,因此老板提出的违约金是不合理的。老板事后对两位学生起诉要求道歉并支付违约金,新闻报道后引起了关于实习生劳动权益和义务的热议。
那么大学生实习或兼职时与用人单位到底认定为怎样的法律关系呢?提前离职被老板要求支付违约金是否合理?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享有怎样的权利和义务呢?
实习协议的法律性质
大学生在毕业之前有意实习或以实习生身份兼职,单位接纳实习,双方可签订实习协议,进入实习阶段,而实习阶段的主要目的是实践学习,仅是发挥自身才能,供双方加深了解的机会, 并不代表未来会建立劳动关系。实习协议本质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关系,双方发生纠纷应直接诉请到法院,法院处理的依据是合同法及其他民事法律,不适用劳动法,不受劳动法的特别保护;而劳动合同的签订即意味着劳动关系的建立,如发生纠纷,则应先诉至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及法院处理的依据是劳动法。
在实习期间学生并不能享受到工资、最低工资、工伤、社会保险等劳动法法定的保障,双方权利义务基本靠实习协议来自行约定,受教育法规及民事法规的保护。因此法律尊重双方在实习协议中的契约合意,如果实习协议中规定了违约金条款并且双方都同意并签署了实习协议,无论是实习生还是用人单位都需要遵守,否则另一方都有权诉求法律保护。
结语
鉴于实习期间实习协议的民事契约性质,广大学生在寻求实习兼职和签署实习协议时都应当谨慎核查协议内容,在透彻了解协议内容和条款的基础上遵守契约精神和诚信意识,避免陷入违约的境地。同时,无论是实习生还是用人单位在签署和执行实习协议时都应当尽量协商一致,灵活利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契约利益,必要时应及时联系专业律师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