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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有哪些风险,不续签劳动合同到期有补偿吗?

此文章帮助了279人  作者:陈雷律师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风险

    别不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当回事,现实中大量存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这些用人单位大多认为不签劳动合同对自己最有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了从根本上杜绝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劳动合同法加大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自劳动关系建立起的次月开始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

    实践中也存在部分劳动者不愿意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由于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对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情形作出规定,此时用人单位应特别加以注意及时解雇该员工。

    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经常碰的到问题,关键是是否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在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用人单位若决定不续签劳动合同,要通知劳动者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续签,如不续签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实践当中往往劳动者不会主动提出、都是由用人单位来主动提出。 

    如果劳动者不续签: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的;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阅读上文可知,劳动关系建立后,如遇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发生争议或纠纷。咨询专业律师能够更好的维护当事人利益,尽早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签劳动合同要注意合同内容齐全,尤其是工资的具体发放和双方的违约责任。另外,签字的时候要双方同时签字,或者用工方签完后劳动者再签,这时必须要留下一本原件。切不能劳动者签完后再让用工方签,否则用工方可能会擅自更改其中内容,还会造成劳动者没有留存一本原件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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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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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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