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潜入全球第一变态网
扬子晚报网讯,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在美失踪案引发国内外广泛关注。此案中,一个涉嫌教唆疑犯本伦特·克里斯滕森进行绑架的变态网站也引起了大家的注意。这个网站充分利用了美国法律的“擦边球”,虽然已卷入多起刑事案件,却一直未受到制裁。紫牛新闻记者近日辗转进入这个网站调查,结果却出人意料…… 紫牛新闻记者向伊利诺伊大学警察局发邮件询问案件进度,该警局通讯主管帕特里克·瓦德表示,能够公布的信息都在警察局网站的案情通报专栏公布了,进一步的消息需要联系FBI。
根据瓦德提供的信息,紫牛新闻记者又联系了负责这个案件调查的FBI斯普林菲尔德分部,其媒体代表布拉德·瓦尔表示:“目前没有关于章莹颖案的任何新消息可供发布,因为案件还在调查之中,对于你提出的任何问题都无可奉告。”
是否属于危险作业?
1.我国《民法通则》第123条明确规定了高度危险作业七个基本的类别。
即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
2.高度危险作业并不仅限于这个范围。
《民法通则》第123条实际上将所有高度危险作业行为都纳入了该条的规范,例如地下坑道,水下等作业行业。因而,对于七个基本类别以外的高度危险作业,同样会发生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问题。
3.判断某种行为是否构成高度危险作业,可以将以下六个因素综合起来加以考虑:
(1)是否对他人人身、财产的安全具有高度的危险;
(2)产生损害的机率是否很大;
(3)通过合理的注意,可否避免危险的发生;
(4)是否为常用的作业;
(5)在实施地点方面是否不合适;
(6)对公众的价值大小。
综上所述,记者潜入全球第一变态网不属于我国《民法通则》中的员工危险作业的情况,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在美失踪案引发了国内外的关注,李昌钰博士也参与到此次探案中,对于记者潜入全球第一变态网虽然不属于员工危险作业,但在目前网络环境大联络的时代,注意自身安全也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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