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事故现场嗑瓜子
西部网榆林讯 近日,网络上热传靖边交警在交通事故现场悠闲嗑瓜子的视频,引发网友热议,认为执勤交警行为欠妥。记者今天(7月10日)下午从靖边县交警大队了解到,涉事交警系靖边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朱江,视频内容属实,靖边县纪委、靖边县公安局纪检组等多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目前朱江已经被停职接受调查。
律师说法:被停职是否属于劳动法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等法规条例,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该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指挥规范。
对于交警来说,若是通过国家或地方公务员考试、面试通过的交警,那肯定是公务员编制,不受劳动法范畴;但如果是交警队临时聘用的合同工或内勤人员,那就不是事业编制,就不是公务员,这类交警是属于签订合同的辅助交警,属于劳动法的范畴。
目前交警嗑瓜子事件在当地引发强烈关注,不少网友还表示,靖边交警系统存在“办事效率低服务态度差”等多个问题。因此交警还需要多多维护自身形象,更好的为群众服务。
以上就是“交警事故现场嗑瓜子,被停职是否属于劳动法范畴?”的法律解读,若您在劳动中遇到相关的法律问题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法邦专业的劳动律师将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