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为骗保弑杀双亲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一男子为了骗取保险赔偿,残忍毒杀了自己的亲生父母。近日,人民检察院以保险诈骗罪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杨某。
杨某是独生子,父母省吃俭用供他读完大学。杨某步入社会后才初次尝到生活的艰辛和不易,想到自己受的冷落和遭遇的白眼,他心理极度扭曲,每天都在自己脑海里构思怎样可以快速赚钱。他发现购买保险以后如果遇到意外,保险公司会进行巨额赔偿,顿生邪念,当即为父母办理了人身意外、高度残疾等多份保险。他在水里掺入亚硝酸盐,眼睁睁看着父母喝下去。看着父母痛苦挣扎的样子,杨某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杨某制造了煤气中毒致人死亡的现场。杨某无视伦理国法,为达到骗取高额保险赔偿金的卑劣目的,残忍地将其双亲杀害,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没工作可以领失业保险金吗?
一、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
失业人员只限定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就业转失业的人员。
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
二、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三、停止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40%确定,最高不超过当地最高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
以上就是关于“一男子为骗保弑杀双亲,没工作可以领失业保险金吗?”的介绍,国家为了为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而设立了失业保险制度,没工作本可以领失业保险金。作为大学生的杨某,本应该有美好的前途,凭借自己努力工作来回报含辛茹苦将自己养大的父母,但他却妄图用亲生父母的生命来换取自己的优越生活,这不仅是当今社会教育的缺失,更是家庭教育的缺失。一旦发生相关劳动争议,建议及时向专业的劳动法律师咨询,以期尽早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