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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培训食物中毒,公司要不要负责?

此文章帮助了681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公司培训食物中毒

中新网讯,一家美容公司在济南长清区一家酒店集中培训,培训到第三天,也就是8月13号凌晨,20多人集体出现食物中毒。闪电新闻记者调查了解到,食物中毒原因疑似和食用小吃摊食品有关。

8月13号下午,闪电新闻记者来到济南长清区人民医院和长清中医院,见到了多名食物中毒患者。其中一名患者称,他们来自一家美容直销公司,公司组织全国接近300人来长清培训。昨天培训到第二天,全体培训人员在酒店吃完饭后,培训到很晚,不少人外出到酒店附近的小吃街吃了一些小吃。8月13号凌晨,陆续有大约20多人出现上吐下泻拉肚子的情况。

律师说法:公司要不要负责?

这种情况员工是培训结束后到路边小摊吃的,并非公司培训餐食费造成的结果。所以这种情况公司不承担责任,受害当事人可以要求小摊劳动进行赔偿。具体如下。

1.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综上所述,吃东西要找一些正规的小摊,如果贪图零嘴,很容易到一些没有食品安全检查的地方吃饭,导致食物中毒,如果您遇到这种情况,欢迎咨询法邦劳动律师来维护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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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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