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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硕士离职被收13万补偿金 因公司为其办理北京户口

此文章帮助了456人  作者:陈雷律师  来源:法邦网

北大硕士离职被收13万补偿金

10月26日下午,顺义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被告公司表示,公司为李先生办理了北京户口,李先生的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

2016年7月,李先生从北京大学硕士毕业后,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根据公司要求另行签订了协议一份,协议大致内容为公司为李先生办理北京户口,李先生承诺2016年7月8日至2021年7月7日期间尽职尽责工作,如工作年限内离职的则需要赔偿公司15万元。

李先生称,他入职该公司后,实际工资收入远远达不到面试时承诺的年薪。故拟向公司提出辞职,但被要求必须赔偿13万元才可办理离职及档案转出手续。自己因家庭困难急需良好收入补贴家庭,故2017年4月被迫向公司缴纳13万元的“离职补偿金”。

李先生认为公司收取的“离职补偿金”不符合法律规定,故诉至顺义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公司返还原告离职赔偿金13万元。

公司:为对方办理了北京户口

庭审中,被告公司代理人辩称,补充协议是李先生自愿作出的,而且承诺书上未约定离职补偿金,原告李先生承诺为违背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即由原告赔偿该损失,双方并没有约定离职补偿金。13万元为李先生违反承诺中途离职,为赔偿公司损失而支付的赔偿金。

李先生在职期间,公司足额支付工资,没有侵犯合法权益,李先生离职前平均工资为9000元左右,劳动合同中没有对工资作出具体约定。

李先生入职后,公司为其办理了北京户口,李先生的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相似案件均判决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院应当同案同判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

原告:为取得更好待遇而非取得户籍离职

原告李先生表示,他离职的原因是被告公司发放工资远远低于承诺薪水,他为取得更好待遇而非取得户籍离职。

李先生称,他是北大热门专业硕士毕业,并且有大型互联网公司实习经验,对于被告公司的工作完全可以胜任,并表示自己毕业前得到多家公司邀请,被告公司并不是唯一选择,且北京户口并非稀缺资源,仅仅是原告考虑工作的因素之一。原告还出示毕业证和学位证证明自己的毕业学校和专业比较热门,有利于就业落户。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哪些情况下,劳动者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赔偿金?

一、劳动者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形:

第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而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第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二、劳动者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情形:

第一、由于劳动者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

第二、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者在撰写劳动纠纷起诉状的时候,要注意填写的用人单位的资料是否属实,因为用人单位情况是否真实关系到劳动者的请求能否得到实现。对于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窗口去免费查询。如果劳动者对写起诉状仍有困难的,可以请法律专业人员代为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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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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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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