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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465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无需预先告知解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限内的;

(2)用人单位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强迫劳动的。

劳动者依据A项第(2)、(3)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规定支付补偿金,造成劳动者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劳动者的损失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根据《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 324号),书面通知“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违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指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 续)。

(二)并不是在任何情形下都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的。

(三)因违反规定或约定解除劳动合同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 号)中对劳动者应予赔偿的损失作了具体规定: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主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四)、劳动者自动离职或不辞而别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履行通知义务而未履行,自动离职或不辞而别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按《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合同的解除不是随意的,它受到法律的规范。如果劳动者有过错,用工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用工方不需要给付赔偿金。劳动者没有过错,用工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并支付相应赔偿金。另外,如果用工方与劳动者约定了提前解除合同违约金的,也应当按合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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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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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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