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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享受哪些保险待遇,如何认识工伤保险待遇?

此文章帮助了561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对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经济帮助以及其他方面的工伤待遇的社会制度。从内容上说,工伤保险待遇以金钱的支付为主要内容,比如工伤医疗的有关费用、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等等。

在理解工伤保险待遇时,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1、工伤保险待遇施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被依法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工伤因为用人单位或第三人的过错而发生时,工伤职工固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即使职工本人对于工伤的发生有过错,除了职工存在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醉酒导致伤亡、自残或者自杀三种情形外,工伤职工仍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认定职工工伤,给予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并不影响企业按规定对违章操作的职工给予行政处分。

2、工伤保险待遇体现了经济补偿与社会保障相结合的性质。工伤保险待遇的设立目的主要是对遭受职业伤害的职工进行补偿。由于工人遭受职业伤害后,肢体或器官受到损伤,甚至丧失了生命,这种损失既不能挽回,也不能像财物那样作价补偿。因此工伤发生后只能进行一定的补偿,主要是从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的角度出发,对工资损失进行适当补偿;在职工因工死亡时,对工伤职工的遗属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另外,工伤事故的发生具有很大的风险性,工伤保险制度的设立即有风险分担方面的考虑,这决定了这种补偿是有一定限度的,并且应当由国家进行社会保障。

3、从工伤保险待遇的内容上说,它包括了少量不以金钱支付为内容的待遇,比如在停工留薪期内,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要求所在单位提供护理的待遇。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依法应当继续享受工资发放,所在单位不能不发或者少发。职工负工伤,一般来说,单位会支付医疗费、住院费等必要治疗费用,但是对其他如交通费、工资就不会发放。其实这种行为非常不合理,虽然依工伤性质不同,工资发放有差别,但是职工所在单位不能克扣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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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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