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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员工医疗期有何规定,医疗期内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此文章帮助了785人  作者:金华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1、法律对员工医疗期有何具体规定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因此,在当事人确实有病需要治疗的情况下,只要请病假的时间不超出医疗期,单位应当批准病假并支付病假期间的工资。

2、单位在医疗期内能否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医疗期内的员工,除非员工有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员工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单位以请病假时间长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至仲裁或诉讼期间的劳动报酬或者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倍经济补偿金。

金华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合同的解除不是随意的,它受到法律的规范。如果劳动者有过错,用工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用工方不需要给付赔偿金。劳动者没有过错,用工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并支付相应赔偿金。另外,如果用工方与劳动者约定了提前解除合同违约金的,也应当按合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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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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