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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如何支付劳动者工资,怎么判断职务行为?

此文章帮助了493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用人单位如何支付劳动者工资

1.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3.企业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企业也可以委托银行代发工资。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时,必须书面记?所支付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及签字,并保存2年以上备查。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工资的清单。

4.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必须按照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至少应?月支付一次。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5.对于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企业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6.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企业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7.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怎么判断职务行为

是否以单位名义从事单位指派的任务,是判断职务行为的一般原则。通常在工作时间内的行为可视为职务行为,而对于工作时间外的行为,并不简单地以是否归属于工伤保险范畴的上下班时间来定,而需借助于行为的内容、时间、地点、场合、名义以及目的和受益人、是否与用人单位意志有关联等情况综合加以判断。因此,职工上下班的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上下班期间所造成的损害结果,所在单位无需承担雇主替代赔偿责任。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签劳动合同要注意合同内容齐全,尤其是工资的具体发放和双方的违约责任。另外,签字的时候要双方同时签字,或者用工方签完后劳动者再签,这时必须要留下一本原件。切不能劳动者签完后再让用工方签,否则用工方可能会擅自更改其中内容,还会造成劳动者没有留存一本原件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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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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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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