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工简章是劳动合同的附件吗,劳动合同签订后应有几份
此文章帮助了422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招工简章是劳动合同的附件吗
企业事业单位的《招工简章》,是对劳动者的一种承诺,只要是真实的、合法有效的,《招工简章》所涉及到劳动双方权利义务方面的内容,应予兑现。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应有几份
一般来讲劳动合同签订后应一式3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1份。在鉴证劳动合同时,鉴证部门留存1份。因各地的情况不一样,签订劳动合同的份数应根据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的要求来确定,至少要保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各有1份。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签劳动合同要注意合同内容齐全,尤其是工资的具体发放和双方的违约责任。另外,签字的时候要双方同时签字,或者用工方签完后劳动者再签,这时必须要留下一本原件。切不能劳动者签完后再让用工方签,否则用工方可能会擅自更改其中内容,还会造成劳动者没有留存一本原件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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