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婚先育能享受哪些待遇
我国《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然而这并不表明只要女职工生育了,不管什么情况,都应该享受产假待遇。女职工享受产假是生育保险待遇中的一部分,它是以建立合法婚姻关系,符合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政策为前提的。根据国务院1988年9月1日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女职工非婚生育时,不能按照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生育待遇,其需要休养的时间不应发给工资。
二。产前检查假的规定
为了保证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应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做产前检查。其规定时间如下:
(1)由开始妊娠至第6个月末,每月检查一次;
(2)由第7个月初至第8个月末,每月检查二次;
(3)最后一个月每周检查一次,有特殊病者不在此列。
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正常出勤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