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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的作用?

此文章帮助了367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

劳动合同签订后,应当到当地劳动行政机关申请鉴证,并向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变更劳动合同的程序一般分以下几个步骤:

1、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要约)。要约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并被要约方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内容以及条件等,要求被要约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2、按期答复(承诺)。被要约方接到要约方提出变更合同的要求后,应在要约方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

3、双方达成书面协议(订立)。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应以书面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变更后合同的生效时期,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劳动合同条款变更后, 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如果就劳动合同的变更达不成一致的,可在一定期限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单位应按原劳动部劳部发481号文件给予其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的作用

第一,对部分劳动者来说,尽管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内容,但对他们来说,换一个合适的用人单位比支付违约金更重要;而有少数劳动者不仅不支付违约金,并且连个人的档案材料也不要就走了。对这些情况,用人单位可解决的办法并不多;

第二,对部分劳动者采说,用人单位是“留得了人,却留不住心”。这是因为,虽然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并且有许多劳动者也惧怕支付或者不愿意支付高额违约金,所以,这部分劳动者暂且没有离开用人单位。然而,由于其去意已定,人虽没有离开,但早已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了。因此,其工作的积极性或者工作的成绩就可想而知,弄不好还会给用人单位制造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第三,约定违约金还会带来其他一些负面效应。譬如对那些人已走掉但未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总想利用各种手段扣留其工资和档案,并且拒绝为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这不仅会增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新的矛盾,并且还会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建立劳务关系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的签订关系到劳动者与用工方权利义务的明确,而权利义务关系的明确与双方财产利益密切相关。若没有签劳动合同,用工方固然会负赔偿责任,但员工对开始劳务的时间和应有待遇也难以证明。因此,当以劳动合同进行约定说明,方显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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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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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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