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如何签订?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签订劳动合同,有利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权利、义务的正常履行,发生劳动争议后便于有关机关正确、及时处理,使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的有效保护。
劳动者怎样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呢?劳动合同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专项任务劳动合同、借调、聘用劳动合同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任务实际情况,选择签订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遵循《劳动法》规定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原则。违反这个原则,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签订的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间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实际签订合同时,劳动者有权拒绝交纳任何形式的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同时,有两方面问题必须注意:一方面,劳动者要明确用人单位主体是否合格。例如,财务科招聘劳动者,其主体不合格。劳动者与财务科签订的劳动合同,当产生合同纠纷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很难得到保障。另一方面,用人单位随意接收跳槽的外单位职工,要负连带赔偿责任。
二、劳动合同有哪些必备条款?
劳动者在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表示前,应全面了解合同内容所涉及的真实情况。劳动合同内容由用人单位拟定,劳动者可就合同内容中的有关问题提出自己的要求,最后就合同的条款,双方取得一致意见,达成协议。劳动合同的内容有以下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可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作为期限三种。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