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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如何算,女职工的产假津贴支付期限

此文章帮助了1380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如何算

1、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期间的产假工资,按照经核定的当年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支付。

2、女职工产假工资是否封顶保底,应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规定统一,即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缴费,亦不享受待遇;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的,单位按社会平均工资的60%缴费,职工亦按此标准享受产假工资。

3、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按休产假的实际天数以日平均工资计算支付,每月按30天计算。

二、女职工的产假津贴支付期限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支付期限主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执行。因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1988年第9号令)和原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的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支付期限为国家规定的三个月。《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享受六个月产假,其延长三个月的产假津贴可由企业通过其他渠道解决。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女职工怀孕期和产期,依法应当享有产假。所在单位不能因此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即使用人单位给女工赔偿金也不行。另外,在女工怀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用人单位不能降低其基本工资,否则就造成女职工生活困难等不利后果。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女工对此要积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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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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