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能享受社会保险的情形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二、社会保险待遇的标准是什么
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必须具备法定条件,对于不同项目的社会保险待遇来说,其享受条件不尽相同。一般包括以下两项:
1.具备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主体
资格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者,必须是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在我国,原保险制度将被保险人限定在较狭窄的范围内,经改革正逐步扩大被保险人的范围,原则上要求所有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并要求在条件成熟的农村,也要逐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制度。
关于受益人的资格,我国有关法规列举规定了若干职工亲属可作为受益人,例如,祖父、父、夫,年满60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祖母、母、妻,未从事有固定报酬工作者;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未满16周岁,或虽满16周岁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尚在普通中学学习者;孙子女未满16周岁,或虽满16周岁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尚在普通中学学习,其父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母未从事有固定报酬工作者;职工依靠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男已满60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妹从事有固定报酬工作,需要依靠职工本人供养且共同居住者等。因此,作为受益人的职工亲属,应当是本人没有生活主要来源而职工对其负有供养义务者。其中,大多数为直系亲属(如父母、祖父母、子女),还包括配偶和旁系亲属(如弟妹)。在受益人之间无主要受益人与次要受益人之分,都依法享有平等的受益权。
2.实际发生法定的社会保险事故
社会保险事故,是指衰老、失业、伤残、疾病、生育等劳动风险事故。只有在保险事故已实际发生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才有权实际获得社会保险待遇。法律上关于社会保险事故作为社会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规定,主要有:
(1)以保险事故作为划分险种的依据,发生不同的保险事故,则享受不同的保险待遇。
(2)发生的保险事故必须限于保险责任范围内,否则不能享受保险待遇。
(3)某些保险事故的发生须持合法有效的证明。例如,失业必须经失业登记,残废必须经残废等级鉴定等。
不同的社会保险,其享受待遇的具体条件和标准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规定。养老保险相关的法律有:《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 104号):《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 104号);《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81] 164号);《劳动部关于严格按规定办理职工退休的通知》(劳险宇[1993] 3号);《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 26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1997] 116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