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适用房转让所得税问题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规定,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记者了解到,孙先生只要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有充分证据证明确实是以原购房价转让给侄女,税务机关会认可这笔交易,不会重新核定转让收入。孙先生在这笔交易中,如果没有净收入就不用缴纳个税。
净收入的计算方法是,成交额减去业主在购买和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税费、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其中,经济适用房装修费用扣除上限是房屋原值的15%。
二.个人所得税该如何缴纳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总收入减去固定的扣除部分后再纳税,固定扣除部分包括社会保险等。应当说,目前个人所得税在设置中存在不少不合理之处。一项在四个主要城市展开的调查表明,超过7成被调查者希望扣除额设计得更合理科学,有8成被调查者希望起征点提高一些。
其实,增大纳税前扣除部分额度,合理设计扣除额,只是个人所得税最为醒目的一个侧面,与此相关的还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最后指向的是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具体设计方案。据悉,有关个税的调整方案年内有望送交全国人大审议,结果虽还未知,但人们对社会经济关系及其调整尺度的认知向“税”这种市场经济的杠杆集中,应当说是改革进程中的一种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