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哪些特点?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4条有明文规定:劳动合同自劳动合同}订立之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关系也自劳动合同成立时成立。从以上定义我们可以归纳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以下特点:
1、劳动合同不约定存续期限,这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区别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显著特征。
2、除非存在法定或约定合同解除的情形,否则该合同直至劳动者退休才终止.因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有很强的稳定性。
该劳动合同可以在劳动者的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和企业的存在期限内存在,只有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特殊情况,劳动合同才解除。
需要提及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出现约定解除的情况时.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所以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将法定的解腺条件作为约定的解除事由在劳动合同中加以约定。这类劳动合同主要适用于专业性或者技术性较强的职务、工种.或者工龄达到一定年限的劳动者。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解除吗?
《劳动法》第25条规定:如果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的所有形式,当然也包括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在期限方面有别于其它劳动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所规定的一切劳动合同的属性。因此,只要是违反《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