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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劳动合同的认定机关,无效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此文章帮助了657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无效劳动合同的认定机关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2款也有类似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因此,对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确认,不能由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一方说了算,在发生争议的时候,任何一方都不能随便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应该立即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要求确认劳动合同的效力,等裁决书下来之后,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才能决定是否终止劳动合同。

二、无效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对于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被确认无效的,如果没有对一方或双方造成损失,且也可以通过修改相应条款进行处理的,则在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对劳动合同进行相应修改,并继续履行。

对于劳动合同被全部确认无效之后的后续事情,主要有两方面,其一是劳动者已付出劳动期间的劳动报酬问题,其二是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一方,是否应对另一方进行赔偿的问题。

对于第一个问题,《劳动合同法》第28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有人认为,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确定的报酬来计算劳动者的实际报酬,笔者认为,合同规定的报酬可以作为参考,但是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再依据合同的条款处理,这样是不合法的,所以只能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对于第二个问题,《劳动合同法》第86条规定:“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26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法》第97条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我国的法律已经确认了过错方赔偿的原则。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建立劳务关系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的签订关系到劳动者与用工方权利义务的明确,而权利义务关系的明确与双方财产利益密切相关。若没有签劳动合同,用工方固然会负赔偿责任,但员工对开始劳务的时间和应有待遇也难以证明。因此,当以劳动合同进行约定说明,方显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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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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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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