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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的内容有哪些,劳动监察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434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劳动监察的内容有哪些

我国《劳动监察规定》中规定劳动监察的内容为:

1、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

2、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

3、单位招聘职工的行为;

4、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5、企业遵守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规定的情况;

6、单位支付职工工资的情况;

7、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情况;

8、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9、社会保险金给付情况;

10、单位遵守职工福利规定的情况;

11、单位和劳动者遵守职业技能开发规定的情况;

12、社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及发放证书的情况;

13、承办境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公民个人出境就业的机构维护境外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

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劳动监察的主要特征

(1)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而不是其他国家机关或组织。

(2)劳动监察的内容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应当遵守的劳动法律规范。

(3)劳动监察必须依照行政执法程序进行。

(4)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劳动监察决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必须遵照执行。劳动监察对象对行政决定不服时,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在复议和诉讼过程中,劳动监察决定一般不中止执行。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监察主要是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的单位或劳动者依法给与处罚。虽然这是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利,但是如果劳动者在付出劳动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存在法律规定情形的,比如用人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等,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对用人单位惩罚之余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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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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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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