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劳动问题,拔打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劳动律师  >  劳动合同  >  变更劳动合同  >  变更集体劳动合同的条件,变更集体劳动合同的程序

变更集体劳动合同的条件,变更集体劳动合同的程序

此文章帮助了387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变更集体劳动合同的条件

变更集体合同需要存在一定的条件。《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1)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法律允许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后变更集体合同,目的是为了使工会和企业能够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集体合同关系,使集体合同能够适应客观实际的需要,使集体合同更好地发挥其积极作用。

(2)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企业出现了破产等事件,原来签订集体合同的用人单位一方已不复存在,这就使集体合同的履行失去了客观基础。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解除或变更集体合同。

(3)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不可抗力是指人力无法抗拒的某种外部力量。包括各种自然灾害及占争等社会现象。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骗钱许根据实际情况变更集体合同。

(4)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集体合同或者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集体合同变更的条件,是经集体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集体合同变更的条件,也是集体合同的内容,双方都必须遵守,法律也必须尊重。因此,出现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集体合同变更的条件出现时,这是法律强制性的规定,集体合同必须变更或解除。

二、变更集体劳动合同的程序

集体合同的变更,在本质上也等于是签订了一项新的集体合同条款,集体合同的变更者涉及职工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关系到经集体协商和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集体合同的效力,必须与签订集体合同一样对待。因此,《集体合同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适用本规定的集体协商程序”。变更集体合同也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这样才能避免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集体合同,被集体协商代表变更了。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合同的变更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用工方不能以此为由解雇劳动者或者对劳动者作出克扣工资等处罚措施。劳动者需要注意,面对用工方作出更改劳动合同的“通知”是可以拒绝的,如果用工方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工方赔偿。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劳动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劳动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座14层

北京劳动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劳动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修改劳动合同时间,因岗位聘任,职位升迁,工资调整等修改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公司变更劳动协议通知书等法律常识
如果您遇到劳动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劳动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