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班工资是否计入最低工资
现如今,绝大多数企业都执行标准工时制度,即8小时工作制。在法定工作时间就指在8小时工作之内的时间。超过8小时以外的时间,应计算为加班时间,按照相应规定应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最低工资由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应当列入工资总额的各项工资性收入剔除下列项目后构成:
(一)延长法定工作时间所得的工资报酬;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不列入最低工资的其他收入。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工劳动保险、福利待遇,不得列入最低工资。由以上可见,用人单位若将加班费并入工资,以达到目前最低工资标准,系属于违法操作。
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如何订立
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且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2、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为原则,以口头为例外,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但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必备条款,但不得约定试用期。双方当事人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工资的具体结算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但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