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仲裁前需要做哪些准备
即在正式争取仲裁或诉讼手段之前或在正式应诉之前谨慎细致地做好案件的评估论证工作。事前评估的价值在于减少盲目性,明晰“能否为?如何为?”的问题,即要打有准备之仗。
事前评估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争议事实经过。根据客观事实以普通人朴素的公平合理的标准作一初步判断;
2、己方的证据。自己的主张是否有证据证明?证据是否充分?书证、物证是否是原件?是否只有证人证言?哪些证据需要补充收集?是否需证据保全?等等;
3、对方的证据。对方有何证据?对方的证据是否可反驳自己的主张,双方证据的对抗情况?等等;
4、有关的法律规定。自己的主张有那些法律依据?对方的主张有哪些法律依据?双方法律依据冲突时如何判断法律的适用?等等;
5、中间的立场。即从在争议之外第三人的立场上看待争议所可能持有的观点或采取的判断;
6、人为因素。即对案件审理的外来干预,比如领导个人干预、政府干预等。
根据以上几方面内容进行综合评估后,应大致预测出胜负率各占多大比重,并进而作出相应的决策。应注意的一点是,评估预测应采取保守态度,这是因为劳动争议案件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同时无论是仲裁还是诉讼都是“强对抗性”的,强对抗中有时就会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
二、劳动争议仲裁如何收集证据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的收集是一项基础性且意义重大的准备工作。因此,评估预测应保守,但收集证据应积极。收集证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首先要明确已有哪些证据,还有哪些证据需要补充收集。列出待收集证据清单并分清轻重缓急;
2、现有的与争议有关的所有资料、物品、信息保存好,切勿轻易丢弃,“宁滥勿缺”;
3、可以自己收集补充的证据应尽快收集补充并保存好;
4、证据存在但自己无法收集的(如证据在对方手里),应将此作为收集线索提供给仲裁庭或法庭,请求其依职权收集;
5、事实存在但无任何有力证据证明的,可提前在适当时机以录音的形式将对方的话录制下来作为证据;
6、收集证人证言时,应收集那些与争议双方当事人及案件本身均无利害关系的人的证言;
7、书证、物证均具有原件,只有复印件的应有其他证据想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