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劳动问题,拔打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劳动律师  >  其他  >  竞业限制  >  竞业限制的构成要件,竞业限制合同如何订立?

竞业限制的构成要件,竞业限制合同如何订立?

此文章帮助了390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竞业限制的构成要件

《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从这一规定上看,构成竞业限制应当符合三个要件:用人单位应当存在、当事人应该有、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千万不能够单纯理解为,如果没有经济补偿,劳动者就可以不遵守竞业限制协议。按照新法的立法本意,在当事人合同中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的,也应当理解为双方愿意按照法律或法规的标准执行。

二、竞业限制合同如何订立

竞业限制合同的订立需要注意三点:

首先,竞业限制协议的主体。《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明确指出,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可以作为竞业限制对象的主要有以下五类人:第一,高层管理者,掌握企业大量商业秘密;第二,技术研发人员,掌握企业技术秘密;第三,高级营销人员,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资源;第四,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如hr、财务管理、法务管理人员,许多公司关键资料都在他们那里;第五,重要信息员,企业内的各种调研数据等都掌握在他们手里。这主要是针对咨询行业来说。

其次,竞业限制协议的内容。竞业限制条款应当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劳动合同法》并未回答,只在第24条第1款规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新法明确限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竞业限制协议对活动领域的约定,应不得超过合理的范围。按限制从事的内容来分,主要有三类:第一,禁止自营一定的业务;第二,禁止受雇于从事一定业务的企业;第三,禁止为除前述两者外的其他特定行为,如招徕企业的全部或部分客户,引诱雇员跳槽,与现在的雇员进行交易等。

对于不得竞业的地域限制,应不超逾合理的范畴,并且不得构成劳动者就业及择业权利的不公平障碍。

再次,竞业限制协议的形式应该采取书面合同形式。可以表现为两种:其一,作为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的竞业限制条款;其二,有关竞业限制的专门合同。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竞业禁止虽然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不被泄露,但是它限制了劳动者的劳动权。因此竞业禁止合同要合法有效,必须对员工的基本生活没有损害,也就是既不会影响到员工正常的生活,也不会影响员工在外的求职。如果企业要求员工履行一些不合理的强制性竞业禁止条款,劳动者有权拒绝。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劳动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劳动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座14层

北京劳动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劳动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劳动律师为您提供什么是竞业限制,竞业限制协议,限制期限,竞业限制补偿金,竞业禁止补偿标准,竞业协议限制条款,竞业禁止业务等竞业限制专业知识
如果您遇到劳动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劳动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