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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劳动合同关于规章制度有哪些规定

此文章帮助了439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

劳动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以下相应的条件;

1、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作为用人单位一方必须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等组织;作为劳动者一方,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必须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

2、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如根据劳动法第64条规定,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工,不得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如果用人单位与未成年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从事上述工作,则劳动合同无效。

3、劳动合同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愿平等的协商一致订立。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意思表示真实,任何一方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与另一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二、劳动合同关于规章制度的规定

1、规章制度的规定要符合法律规定。

规章制度作为企业管理员工的重要规则文件,自然涉及到员工的劳动权利和义务,所以受到劳动法的调整。所以,企业在制定制度中,应当注意不要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冲突,否则将视为无效,产生后果的,需对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2、规章制度的规定要具有公平合理性。

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实践中如何去理解和操作呢。首先应当看员工是否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其次规章制度具有合理性,且与员工协商同意。因此,规章制度是否能够受到劳动者的认可,就需要公平合理,否则,该规章制度为一纸空文,对劳动者没有约束力。

3、规章制度的规定应符合法定的程序。

根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企业制定规章制度若涉及到员工切身利益的,需要承担民主程序以及公示程序,否则,对员工没有约束力。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建立劳务关系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的签订关系到劳动者与用工方权利义务的明确,而权利义务关系的明确与双方财产利益密切相关。若没有签劳动合同,用工方固然会负赔偿责任,但员工对开始劳务的时间和应有待遇也难以证明。因此,当以劳动合同进行约定说明,方显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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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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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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