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劳动问题,拔打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劳动律师  >  仲裁诉讼  >  其他仲裁诉讼问题  >  什么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什么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414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在我国,劳动争议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个人劳动争议,即单个劳动者与本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

二是集体劳动争议,指劳动者3人以上,且争议标的相同的劳动争议;

三是集体合同争议,指工会代表职工与本单位行政签订或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目前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设立在企业内部,其组成成员都是本单位担任一定生产或工作任务的兼职人员,由职工、企业、企业工会三方的代表组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依法成立的、独立行使劳动争议仲裁权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它以县、市、市辖区为单位,负责处理本地区发生的劳动争议,其成员由三方代表组成:一方是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一方是同级工会的代表,还有一方是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其中仲裁委员会的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负责办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人民法院也担负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任务。《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那么,调解、仲裁、诉讼这三个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有何不同呢?

这三个程序都是相对独立的,三者之间不能互相取代,它们在争议的处理中有着不同的地位,同时又是互相衔接的,具有某种递进性。其中,调解是当事人自愿选择的程序,不是必须程序。仲裁和诉讼则是争议处理必不可缺的程序。但要注意,只有在经过了仲裁并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情况下,才可以向法院起诉,否则法院是不予受理的,可见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者和用工方产生纠纷若不能协商处理,可通过仲裁诉讼解决,以其强制力保障双方各自的权益。但要怎样进行仲裁诉讼才能获得合理的赔偿,这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当事人在面对这类问题的时候除了要找到相关法律的支持,重要的还有证据的搜集,除了合法,还要有证明力。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劳动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劳动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座14层

北京劳动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劳动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申请书,调解流程,调解办法,劳动纠纷和解协议,和解书,劳动纠纷调解的效力等专业知识
如果您遇到劳动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劳动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