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劳动合同的变更
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由于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劳动合同的未变更部分继续有效。
劳动合同的变更主要反映在四个方面:
1、生产或者工作任务的增加或减少;
2、劳动合同期限的延长或缩短;
3、劳动者工种或职务的变化或变动;
4、对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增加或减少。
如,一些国有企业由于产业结构的调整,生产经营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需要安排部分职工下岗,致使原劳动合同的条款无法履行,这部分下岗职工要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并与中心签订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就需要同时变更原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使之与经济发展的形势相适应;又如劳动者因意外事故致伤、致残,不能从事原岗位劳动,工作岗位需要作适当调整;国家颁布了新的法律、法规,原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与新的法规、法规相悖;由于不可抗力(如水灾、地震、战争)等因素,造成企业或劳动者无法履行原劳动合同时,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都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二、变更劳动合同要注意些什么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都必须严格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自已应尽的义务。如果约定的条款发生了变化,就有必要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
在实践中,变更劳动合同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双方当事人原来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所谓“变更”是对原订合同的修改和增删,没有一个已经生效的劳动合同或者是已经失效的劳动合同,就谈不上合同的变更。
2、订立劳动合同时的情况发生了变化,原劳动合同确实已无法履行,才需要进行变更,且变更的内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
3、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当事人一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建议,要说明修改的条款和理由。在限定的时间内,双方通过协商一致,订立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
4、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变更易产生劳动纠纷。
5、劳动合同变更后,变更后的新条款取代了原条款,原条款即失去了法律效力。但未予变更的旧条款依然有效。 特别提醒,如果双方经过协商最后仍然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只能是两种结果:一是按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当然这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二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方按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