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中国职业病呈现五大特点,分别是:
(一)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多,患病数量大;
(二)职业病危害分布行业广,中小企业危害严重;
(三)职业病危害流动性大、危害转移严重;
(四)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特点,危害往往被忽视;
(五)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影响长远。
二、职业病的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一)职业病鉴定程序:
1、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2、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二)当事人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
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其他有关资料。
(三)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四)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五)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
(六)职业病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