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材料
(一)生育
(1)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18位社会保障号);
(3)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医疗费收据原件(包括产前检查的医疗费收据原件);
(6)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有生育并发症者,须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须在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公章。
(7)提供本人建设银行存折复印件,并确认无误,及联系电话。
(二)引、流产
(1)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18位社会保障号码);
(3)未生育者须提供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复印件,未领取生育证者,须持结婚证复印件及女职工单位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已生育过的女职工不用提供;
(4)医疗费收据原件;
(5)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
(6)病历复印件。(住院引、流产的需复印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
(7)提供本人建设银行存折复印件,并确认无误,及联系电话。
(三)计划生育手术(包括取出或放置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及绝育和复通手术)
(1)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18位社会保障号码);
(3)检查费、手术费收据原件;
(4)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
(5)病历复印件;
(6)提供本人建设银行存折复印件,并确认无误,及联系电话。
二、单位不按期交生育保险费咋办
企业因经济效益不好,暂时无力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时,应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提出缓缴申请,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调查核准后,允许缓缴。如企业无任何原因不按期缴纳或拒绝缴纳保险费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转入生育保险基金,计入营业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