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差时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吗
不可约定出差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非出差上班期间实行标准工作制。因为相关法规仅允许对不同员工实行不同的工时制,不允许针对一个职工实行两个以上的工时制。
二、不定时工作制的加班费怎么计算
根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第十三条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不执行普通用人单位加班工资计算的相关规定。而各地区可以辅以出台适合本地情况的地方法规。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将申请的岗位(工种)和休息休假计划在企业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经工会同意或全体职工大会通过,听取本岗位职工的意见。 据介绍,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主要适应于三类人员: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主要适应于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连续休息的职工;生产经营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一线职工;在市场竞争条件下,由于受外界因素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的企业中,呈现明显淡旺季的企业一线职工。
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后,可能会有职工产生疑问:企业会不会以此为借口,让自己一直加班?“按照规定,这是不允许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等特殊工时制度,在一段时间内连续工作后,势必会影响到职工的休息,为了保障职工休息权利,这次出台的办法规定,企业申请的特殊工时制必须经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严格审核,并应经工会同意或全体职工大会通过,听取本岗位职工的意见。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应不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