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以下相应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作为用人单位一方必须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等组织;作为劳动者一方,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必须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如根据劳动法第64条规定,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工,不得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如果用人单位与未成年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从事上述工作,则劳动合同无效。
(三)劳动合同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愿平等的协商一致订立。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意思表示真实,任何一方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与另一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