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实劳动关系有哪几种情形
司法实践中对于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的特征、事实劳动关系有哪些情形均没有明确的规范,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
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
二、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证明
劳动者在没有劳动合同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应当在纠纷发生以前就要做些准备,将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单、工作证、考勤簿等等保存后,以备后用。如果你拿不到这些证据,那你自己要做个有心人,将老板、工头等人和你约定的工资数额、结算方式、工作时间等内容录下来,可以作为录音证据;你每天的工作情况都做记录,这些证据在将来发生纠纷时,对维护你的权利是非常重要的。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