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劳动问题,拔打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东莞劳动律师  >  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问题  >  哪些人员适用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手续如何办理?

哪些人员适用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手续如何办理?

此文章帮助了328人  作者:东莞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哪些人员适用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目前主要劳务派遣人员类别有以下几类:

1、国有企业改制后所使用的合同制员工;

2、国家事业单位编外临时聘用人员;

3、服务性行业员工(餐饮服务、客房酒店服务等);

4、商业企业员工(收银员、销售人员、文员等);

5、物业管理员工(各类技术人员、保洁员、保安员、园艺师等);

6、工业企业员工(司机、仓储人员、普通技工、劳务工等)。

二、劳务派遣手续如何办理

劳务派遣手续简便,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提出派遣人员的需求(人员可以由用人单位自行招聘,也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招聘),确定用人名单,然后由劳务派遣机构办理用工手续,具体办理派遣手续程序如下:

1、 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在双方遵守国家《劳动法》的前提下,按《合同法》明确劳务派遣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

2、 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注明所要派遣到的企业名称及岗位;

3、 实际用人单位与派遣员工签订《上岗协议》,明确双方的劳务关系及所从事工作岗位职责的具体要求。

东莞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建立劳务关系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的签订关系到劳动者与用工方权利义务的明确,而权利义务关系的明确与双方财产利益密切相关。若没有签劳动合同,用工方固然会负赔偿责任,但员工对开始劳务的时间和应有待遇也难以证明。因此,当以劳动合同进行约定说明,方显公平公正。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劳动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东莞劳动律师推荐

付堃律师
付堃律师劳动争议纠纷专家律师,执业至今,一直专注于劳动争议领域的研究与实践,经验丰富。
付堃律师执业以来,成功办理了大量劳动纠纷与人事争议案件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民致富商业街13栋302

东莞劳动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东莞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劳动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如何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员工不签劳动合同,没签,未签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事实劳动关系等合同签订常识
如果您遇到劳动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劳动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