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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假文凭订立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此文章帮助了410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二、假文凭订立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假文凭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无效的。尽管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但李某已付出劳动,作为用人单位某电脑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李某全额支付最后一个月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与法无据,不应支付。理由有:

(1)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假文凭同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违背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属欺诈行为,使用人单位陷入错误认识,违背了用人单位的真实意思,因此双方所订立的劳动。

(2)劳动合同无效,应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从一开始在法律上对双方当事人无约束力,无约束力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劳动者已付劳动的报酬。《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故某公司应向其全额支付最后一个月工资。

(3)因劳动合同无效,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便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了,故经济补偿请求依法不应支持。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签劳动合同要注意合同内容齐全,尤其是工资的具体发放和双方的违约责任。另外,签字的时候要双方同时签字,或者用工方签完后劳动者再签,这时必须要留下一本原件。切不能劳动者签完后再让用工方签,否则用工方可能会擅自更改其中内容,还会造成劳动者没有留存一本原件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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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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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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