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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退是如何规定的,试用期辞退的情形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542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试用期辞退是如何规定的

在试用期内企业往往考核员工以确定试用期满是否继续录用。但是企业存在一个误区:认为只要员工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就可以随时辞退。而实际上,如果录用条件中没有包括考核合格这一项,用人单位是无法仅仅依据考核不合格在试用期辞退劳动者的。如果您想在试用期内以考核结果决定是否进一步保留,一定要把考核合格作为录用条件写入或者当中去,否则单位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如果单位没有把试用期内考核合格作为录用条件并向您,后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而与您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可以提出异议。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辞退劳动者。同时因为劳动者的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没有过错,用人单位也不是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而是主张试用期可以任意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要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

二、试用期辞退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是劳动者存在法定的解除情形,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等等。

如果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否则须付赔偿金。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建立劳务关系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的签订关系到劳动者与用工方权利义务的明确,而权利义务关系的明确与双方财产利益密切相关。若没有签劳动合同,用工方固然会负赔偿责任,但员工对开始劳务的时间和应有待遇也难以证明。因此,当以劳动合同进行约定说明,方显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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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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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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