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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这类合同需什么条件?

此文章帮助了449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者签订以后,如果无正当理由企业不得随意解雇劳动者。

但是需要知道的一点是,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什么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以下情形下可订立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40条第1、2项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签劳动合同要注意合同内容齐全,尤其是工资的具体发放和双方的违约责任。另外,签字的时候要双方同时签字,或者用工方签完后劳动者再签,这时必须要留下一本原件。切不能劳动者签完后再让用工方签,否则用工方可能会擅自更改其中内容,还会造成劳动者没有留存一本原件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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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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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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