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劳动问题,拔打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劳动律师  >  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问题  >  无效合同是指什么,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

无效合同是指什么,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

此文章帮助了388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无效合同是指什么?

无效合同,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生效要件而不产生合同法律效力的合同。

二、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

(一)《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除以上五种情况外,在合同中订立如下免责条款该条款应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

(三)在现实生产、生活中,无效合同的表现形式还不止这几种,最少还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不具有生产经营资格的单位和人员签订的合同(属主体不合格);

2、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签订合同时签订的合同;

3、盗用他人名义签订的合同;

4、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签订的未被被代理人追认的合同;

5、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

6、以国家禁止流通物或未经许可,以国家限制流通物为标的的合同;

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

8、非法转让或倒卖的合同;

9、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政策的合同。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建立劳务关系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的签订关系到劳动者与用工方权利义务的明确,而权利义务关系的明确与双方财产利益密切相关。若没有签劳动合同,用工方固然会负赔偿责任,但员工对开始劳务的时间和应有待遇也难以证明。因此,当以劳动合同进行约定说明,方显公平公正。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劳动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劳动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座14层

北京劳动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劳动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如何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员工不签劳动合同,没签,未签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事实劳动关系等合同签订常识
如果您遇到劳动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劳动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