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劳动问题,拔打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劳动律师  >  仲裁诉讼  >  劳动仲裁  >  劳动争议仲裁举证的原则,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举证的情形

劳动争议仲裁举证的原则,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举证的情形

此文章帮助了424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劳动争议仲裁举证的原则

主要原则还是“谁主张,谁举证” 。作为民事诉讼举证的重要原则,“谁主张,谁举证”也是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举证的原则。根据新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的事实依据,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对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员工被单位解除了合同,员工对此不服时,必须拿出合同仍然成立和生效的证据,而用人单位则要拿出解雇员工的证据。

二、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举证的情形

(一)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发生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二)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的。

(三)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引起争议的。

(四)因用人单位存在其他违法情形导致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的。

由此可以这样理解,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或者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提起仲裁时,用人单位都要负举证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此类案件中,作为申诉人一方的劳动者,必须对案件涉及的基本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否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可以不予立案。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劳动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劳动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座14层

北京劳动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劳动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劳动仲裁程序,劳动仲裁申请书,劳动争议仲裁法,如何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劳动仲裁申诉等劳动仲裁专业知识
如果您遇到劳动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劳动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