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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能否与返聘人员签劳动合同,如何聘用退休返聘人员

此文章帮助了1642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用人单位能否与返聘人员签劳动合同

已经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再次被聘用的,由于不再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身份,不能再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的待遇。具体理由如下: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下,劳动合同便可以终止了,这意味着该劳动者此时丧失劳动的权利能力。

2、依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的规定,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聘用协议,而非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而非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解除合同,支付相应的补偿金。由此看来,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的聘用关系不再受《劳动法》的调整。

3、依据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81]164号)第2条规定:“工人退休后,一般不留在原单位继续工作,其他单位如果确实需要聘用有技术和业务专长的退休工人作技术和业务指导的,必须由原发退休费用的单位、聘用单位和退休工人三方签订合同,并报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后,方能聘用。”由此看来,三方签订的合同与劳动合同具有明显的不同。因此,离退休人员与其聘用单位发生的争议,主要处理依据是他们之间签订的聘用合同,而非《劳动法》。

综上所述,返聘人员不能像退休前一样享受劳动者的待遇。你与原工作的高校建立有劳动关系,并已经享有养老保险等依照劳动法律关系建立的相应的社会保障,故你与学校再次签订的聘任合同就不再具有劳动合同的性质,而具有劳务合同的性质,受《劳动法》、《民法通则》调整。

二、如何聘用退休返聘人员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定书面协议,明确聘用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因此,在签订协议时,对于国家未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如医疗保险等内容,应作明确的约定。发生纠纷时,方可以合同约定作为依据来处理。退休人员在受聘期间发生工伤,其保险待遇由聘用单位负担。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建立劳务关系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的签订关系到劳动者与用工方权利义务的明确,而权利义务关系的明确与双方财产利益密切相关。若没有签劳动合同,用工方固然会负赔偿责任,但员工对开始劳务的时间和应有待遇也难以证明。因此,当以劳动合同进行约定说明,方显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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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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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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