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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计算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适用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

此文章帮助了569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怎么计算劳动合同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赔偿金的支付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是不是说赔偿金的计算就是在原有经济补偿的标准上的二倍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要分段计算,而计算赔偿金则不然,计算赔偿金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执行,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关于分段计算的规定执行。

举例说明,如果某国有企业在2008年12月违法终止一名已在本企业工作6年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则该企业应支付的赔偿金是2个月的该劳动者的平均工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的规定,该企业合法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以2008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为1个月的劳动者平均工资。但对于支付赔偿金则不能只赔偿2008年1月1日后工作年限的赔偿金,而是还要加上劳动合同实行前5年工作年限的赔偿金,即劳动者将得到赔偿金为6个月的该劳动者工资的二倍。

二、如何适用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了赔偿金的,不需要再向劳动者另行支付经济补偿。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用人单位在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时,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足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法律虽如此规定,但是事实上,很多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根本就不给员工补偿,或者过少补偿。这种行为严重损害劳动者财产利益,劳动者在实践中要多加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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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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