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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变更的方式,劳动合同变更要注意的问题

此文章帮助了291人  作者:南通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劳动合同变更的方式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一规定明确了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当采取的方式:

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即变更劳动合同是双方的事,不能由一方说了算,只有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变更劳动合同的约定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变更的内容是双方约定的内容,而不是法定的内容。

二是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和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差不多,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作为双方各自的凭证和发生争议时维护各自权益的依据。

三是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即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不能由用人单位独家管理,而应该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各自保管。只有这样,那些黑心的用人单位才不容易作手脚,劳动者的权益也才能得到相应的保护。

二、劳动合同变更要注意的问题

1、双方当事人原来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已经变更。所谓“变更”是对原订合同的修改和增删,没有一个已经生效的劳动合同或者是已经失效的劳动合同,就谈不上合同的变更。

2、订立劳动合同时的情况发生了变化,原劳动合同确实已无法履行,才需要进行变更,且变更的内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

3、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当事人一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建议,要说明修改的条款和理由。在限定的时间内,双方通过协商一致,订立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

4、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变更易产生劳动纠纷。

5、劳动合同变更后,变更后的新条款取代了原条款,原条款即失去了法律效力。但未予变更的旧条款依然有效。

特别提醒,如果双方经过协商最后仍然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只能是两种结果:一是按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当然这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二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方按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南通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合同的变更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用工方不能以此为由解雇劳动者或者对劳动者作出克扣工资等处罚措施。劳动者需要注意,面对用工方作出更改劳动合同的“通知”是可以拒绝的,如果用工方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工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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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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