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劳动问题,拔打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劳动律师  >  劳动争议资讯  >  职工医疗期内辞职,劳动者能否在医疗期内提出辞职?

职工医疗期内辞职,劳动者能否在医疗期内提出辞职?

此文章帮助了382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职工医疗期内辞职

1995年1月,孙某到某金属制品厂做锻造工,双方签订了为期15年的劳动合同。2008年3月,孙某被诊断为结核病。之后,该厂给予其12个月的医疗期。当医疗期至第7个月其病情有好转时,孙某找到了一份既轻松,工资又更高的工作。但孙某没有将此实情告知工厂,而是向工厂递交了一份辞职申请。申请称,因其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故提出与该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给予10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工厂方面则认为,孙某在医疗期内不应当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若非要解除劳动合同,则无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由此发生争议。孙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裁决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08年10月1日起解除,并责令工厂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经调解律师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自调解生效之日起,孙某与工厂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调解生效当日,工厂一次性给付孙某经济补偿金6000元。

劳动者能否在医疗期内提出辞职

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两个:一是医疗期内劳动者的辞职权问题。二是医疗期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给付问题。

医疗期内,劳动者能否提出辞职呢?回答是肯定的。 《劳动法》第29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此条款是法律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权的限制,并非对劳动者辞职权的剥夺。另外,其它法律法规也没有对劳动者在医疗期内提出辞职作出禁止性规定。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自己的权利作出放弃,只要这种放弃符合我国 《民法通则》第55条之规定,即只要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均是有效行为。因此,只要用人单位给职工讲清了其在医疗期应享有的权利,劳动者仍要辞职,是应当准许的。

那么,医疗期内劳动者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是否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呢?当然不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并非用人单位的过错所致,因此,双方劳动合同的解除应视为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情形下的解除。根据原劳动部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部发﹝1996﹞354号)第20条规定,劳动者按照 《劳动法》第24条的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案例中,显然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本来不需给付其经济补偿金。但考虑到其它情形,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金,不仅不违背法律规定,更有利于社会和谐。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者在撰写劳动纠纷起诉状的时候,要注意填写的用人单位的资料是否属实,因为用人单位情况是否真实关系到劳动者的请求能否得到实现。对于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窗口去免费查询。如果劳动者对写起诉状仍有困难的,可以请法律专业人员代为书写。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劳动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劳动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座14层

劳动争议相关咨询

北京劳动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劳动法律咨询服务。

劳动争议相关合同

法邦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劳动诉讼专业知识,以及劳动合同,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工伤认定赔偿,五险一金,辞退解雇纠纷等方面的资讯内容
如果您遇到劳动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劳动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