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劳动问题,拔打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劳动律师  >  工伤  >  工伤申报  >  申请工伤认定有时间限制吗,职工再次发生工伤如何处理

申请工伤认定有时间限制吗,职工再次发生工伤如何处理

此文章帮助了480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申请工伤认定有时间限制吗

工伤亦称职业伤害,指职工在劳动中所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人身伤害,包括:事故伤残和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造成的伤亡和因工外出期间的死亡属于因工作原因是工伤。

所谓时限,指对法定义务人在一定时间内履行义务的要求,如果法定义务人没有在法定规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确诊为职业病,用人单位需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由省级卫生部门指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要求用人单位申请认定工伤的时限。

对用人单位而言,其申请时限较短,主要是为了加快找出造成工伤事故的原因,及时予以解决,加强其安全生产的监管,及时给与职工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而对个人的申请期限作较长的规定,是为了充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工伤职工能够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二、职工再次发生工伤如何处理

工伤职工再次发生工伤,与工伤职工工伤复发不同,它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在前次工伤事故造成的病情经治疗并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再次遭受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者加剧了工伤职工的病情。

这类人员在治疗后,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照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重新评定伤残等级。如果被重新确定伤残等级,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待遇的,就要按照新评定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进行工伤申报的时候,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供首诊病历本。对病历本的保留绝对不可粗心,它关系到工伤鉴定结果,更是劳动者索赔的重要证据。不少用工单位借报账之名将其拿去再不归还,这就造成了劳动者申报工伤和索赔的困难。为此,劳动者对首诊病历本切不可大意。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劳动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劳动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座14层

北京劳动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劳动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工伤认定办法,工伤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及期限,工伤申报流程,工伤申报时间,申报范围,工伤申报条件,证据清单等工伤认定申报专业知识
如果您遇到劳动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劳动法律咨询